我去年购买的商品房办的按揭贷款,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开发商这样的流程合理合法嘛?
更新时间:2019-06-22 17:10:58
问题描述:
我去年购买的商品房办的按揭贷款,购房
合同已经备案,出于某种原因急需用钱,所以去退房,开发商说要交好多违约金我理解,但是开发商说退房流程:首先你要把违约金交了,然后再去房管局撤销备案,如果房管局要求提供解押证明,你需要把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才能办理解押。开发商这样的流程合理合法嘛?况且房产证都没到手,不应该是开发商把我贷款的钱打给银行后去解质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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