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他违约一天和违约20年的违约金都是一样的吗?
更新时间:2019-06-23 06:00:34
问题描述:
商品房
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
违约金。??如果这样说,他违约一天和违约20年的违约金都是一样的吗?请问这条款是否公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解答一下,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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