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欠我23万,16年没给生活费,现在让女儿赡养他,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3-12-16 15:40:21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夫
离婚,前夫欠钱我23万,我女儿这16年他一分钱也没有给,马上女儿
上高中,他没有要给生活费的想法,他以后如果来麻烦我女儿,让我女儿赡养他,这个合法吗?他不给生活费又合不合法,他之前在我怀孕的时候也找了一个小三,小三的孩子在我女儿出生没多久也出生了,就是我怀孕的时候出轨。之前土地赔房子,他把我和我女儿的28万给抢走了。他为了包住小三的嘴,给小三的孩子生活费却不给我们。主要就是想要知道,他不给钱,不还钱,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我女儿以后因为这个可不可以不赡养她,毕竟我女儿户口在我这里?那个钱已经过去了16年,物管公司也是触犯了法律,还可以要回来吗?生活费和还的钱需不需要全部给?因为我经济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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