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诉讼交费项目及标准。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的,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并协商付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
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对于案件受理费,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 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