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2.1日起我就再次委托中介开始寻找新的买家,要求赔偿违约金,我想咨询这到底谁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9-06-25 05:27:58
问题描述:
您好,有房产纠纷咨询您一下。18年在中介我委托出售房产一套 ,
合同约定办理网签日截止到19年1月31日,但是到1.31日前,买家一直拖到合同到期日也没过户,开始说钱在基金要1月中旬到期才能取,我们等到中旬后一直到1.23日才约上他,结果因为我方错误,房子交完尾款但在房管局没做解押手续,所以这次过户未办成,当天跟买家商谈,约1.28-1.31日四天选一天过户,买家却说公司派他要出差去外省,春节可能都回不来,我说如果到1.31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最后期限你还没和我们办理手续,我们就卖给别人了,卖家只说回去问领导,从此毫无消息,中介也联系不上他,直到1.31日下午四点多中介打电话买家突然说回来了在房管局,我们在外地去那边要一个半小时到,那个时间去了房管局也下班了,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中介再联系也不接电话,所以从2.1日起我就再次委托中介开始寻找新的买家,2.14日找到新的买家出售签约,2.15日突然接到前一个买家提交法院的起诉书,起诉我们没和他过户,要求赔偿违约金,我想咨询这到底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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