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但本金和合理利息需偿还。
2. 因高利贷引起的诉讼,
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写明还款日期的,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 因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拒绝偿还。
**证据要求**:
1. 出借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2. 若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者可提起诉讼,法院应受理。
3. 被告可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抗辩,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无资格的,将驳回起诉。
**非法集资等犯罪处理**:
1. 法院立案后发现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驳回起诉,并将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
2. 若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或撤销案件,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经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利息规定**:
1. 出借人可请求按
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 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情况需满足前期利率未超四倍的条件。
3. 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同样以四倍为限;未约定的,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包括支持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参考利率和借期内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