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退货与换货的权利
1. **无规定和约定的退货期限**: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下,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
2. **法定解除
合同条件下的退货**:七日后,若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3. **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处理**:若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认定
根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欺诈行为:
1.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3.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4.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5.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6. 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7. 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8. 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9.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0.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1. 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2.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3. 以其他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