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的本人工资。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70%、六级伤残60%的本人工资。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若劳动、聘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