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袁阿姨到某建筑公司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100元,还为袁阿姨购买了社保,但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因为工资没有足额发放,袁阿姨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获赔未付工资以及未签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差额。某建筑
更新时间:2024-01-16 21:28:12
问题描述:
48岁的袁阿姨到某建筑公司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100元,还为袁阿姨购买了社保,但一直未签劳动
合同。因为工资没有足额发放,袁阿姨辞职后申请
劳动仲裁获赔未付工资以及未签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差额。某建筑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与袁阿姨双方未构成事实
劳动关系,无需向袁阿姨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部分。不签劳动合同就不是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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