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因工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2.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以下补助:
a.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但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
c.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同样享受上述待遇。
4.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