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建筑控制区宽度分别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之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新建或者改建与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房屋构筑物。若未按照相关距离规定建造房屋,有可能被当做违规建筑予以拆除。
2. 农村建房左右间距规定:一般来说,在农村建房,前后与相邻房屋应保持适当的间距,确保正常的通风、采光、通行等需要。其中,霞浦县规定:住宅建筑前后间距与前建筑高度比一般不低于1:1,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不低于4米。
3. 农村建房面积标准:各地农村建房面积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 山西省: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
河南省:城镇
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
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 湖北省: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 湖南省: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80平方米
- 云南省: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山东省: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新建及整体改造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
- 广东省: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福建省:3人以下每户用地限额为80平方米,4-5人每户用地限额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用地限额120平方米
- 广西: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贵州: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4. 兴建铁路、机场、电站、水库、水渠、铺设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时,需要挖掘公路或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时,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取得公路主管部门同意。影响车辆通行的,还须征得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有技术标准或经协商按照规划标准修复或改建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