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24-01-26 01:30:59
问题描述:
我2020年4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当时定的的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0元,3个月转正后月工资12000。10月份开始公司为我缴纳了社保。入职的时候只填写了入职登记表,试用期
合同。试用期后一直没有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从21年1月份公司无故降薪40%。
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要离职的话,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吗?
前5个月未缴纳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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