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是病假也可能是事假。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流程如下:
1.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应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名。
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6.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及时抢救不得因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未参加保险、肇事后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管理机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8.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赔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如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