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与父亲合作购得一
商品房,因为当时有三万伍仟元是父亲单位给他,要拿着写有父亲名字的发票报销的,也因为家长的原因吧,所以发票都是写父亲的名字.
不过后来我与父亲分开住,并因为在农村新盖的房子我也出了三万多元,所以我与父亲私下签了个协议,其中在一条内容大致如下:
\"双方的款项解决之后,农村的房子父亲与我弟弟取,而商品房我取,长期有效\"
如今父亲再婚,并且关系也搞得很僵,我曾劝说父亲到
公证处,公证下该商品房是我的,但父亲破口大骂,说我不肖子、不信任他之类的话.
这几天,因为该商品房开发商的原因,直到现在才可以办理
房产证,但就算办好也是父亲的名字.
办证的费用按照当时的税收估计要五仟元,我心痛,就好像再次出钱证名这房子是我父亲一样.
办证时,我尝试拿出我与父亲的协议,但办证人员不理会此协议,我也到过本市的公证处问过,有某个人问答说此是家庭事情,也不予理会.
请问以上情况,在父亲不配合的情况下就凭我与父亲的协议,如何办理写着本来就属于我的房产证?
问题补充:以上情况,如何办得到的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