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宁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但现在物业开发商以我们可能是装修原因导致不给索赔。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7-03 15:33:21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
南宁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是顶楼32楼,房子是2014年6月30日交付。我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了房子的主要装修。2015年7月我们查看房子时发现阁楼窗户有一扇铝合金窗玻璃不见了。经询问物业才知道 是6月份从楼上掉下去了。原
合同门窗的保修期是1年,但现在物业开发商以我们可能是装修原因导致不给索赔。但我们装修是简单装修,没有任何设计到窗户的改动,且这是阁楼的窗,现在还没安楼梯,也不方便人上去,所以人力的因素也很小。想请问一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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