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结算为最后打卡上班的时间,请问因为公司员工并未告知工资结算的方式而造成的工资损失是否能要回?
更新时间:2019-07-04 17:46:3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学生,过年期间在做短期工,
工资1600元一个月,原本为一星期休假2日,但厨师长一星期没给休息,承诺休息转到下个星期,下个星期放4天,又因过年放3天假,说直接给我放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放完后临近开学,所以休息回来直接辞了职,当时并没有告知我直接
辞职是拿不到休息时的工资,直到月底发工资时我提出疑问才告知,工资结算为最后打卡上班的时间,请问因为
公司员工并未告知工资结算的方式而造成的工资损失是否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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