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金额5000元作为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到底应该按照哪个基数计算呢?补偿11.5个月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7-04 18:34:56
问题描述:
2007年入职某
企业至今,期间签过三份合同,最后一份是2015年签署,合同金额为5000元,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3月31日。
公司最近提出不再续签,说补偿金11.5个月,按照合同金额5000元作为平均
工资计算。而我最近十二个月税前10000,税后大概8000,没有年终奖,所以到底应该按照哪个基数计算呢?补偿11.5个月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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