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其中一人要搬走是否要承担另一方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8-08-15 23:37:47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谢谢您抽空帮助我。 事情是这样的:09年8月23日,我和一同事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到11月23日应交下一季度的房租,因为他对房东提出了一些要求所以一直拖欠没交,到12月4日他突然提出住到月底搬出去,房东跟我说房子是整租给我们的,要么我全部租下来,要么两天内一起都搬出去。时间太仓促我不得已的情况下承担了下一季度的全部房租费用。12月12日他们搬出去了,因为房租和押金的问题(押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双方各一半,在房东那里)我们到
中介去解决。由于
合同上有注明未租满一年要赔偿房东一个月的房租,并且因为他这样搬出去,我也无法住满一年,所以中介说他应该赔偿我的押金损失以及付给我他12月份那二十天的房租费用,但是他不同意,坚持说他搬出去是双方的责任,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租房期间他提出要再找两人来住客厅好分担费用,我没同意,然后他又说要跟我一个季度换次房间,由于当初已经说好谁住哪个房间,我不想换来换去也没有同意。这件事情中介也无法解决,所以我只好找您来帮忙分析一下。谢谢您百忙中来看我这琐碎的小事,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提前祝您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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