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与抵销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6 01:29:54
问题描述:
因甲乙(出租方甲,
租赁方乙)方认识且关系不错,租房时合同没有写的很具体,合同如下:甲方
出租房屋给乙方共6年,第一年免房租,此后房租一年一付(4000圆RMB)。 甲方乙方签字 本来头一年免房租是因为乙方给装修房(安装暖气),所以第一年房租不收,但合同上并没有写,现因双方意见不合,乙方表明,因合同上并没有写关于暖气的事项,乙方要在合同期满后搬走暖气。且甲方预将房屋出售,想在双方无多大损失的情况下收回房屋(但出租期未到)(注,收回房屋才有人买,因现在
房屋出租价已经上升到1万左右,没有人愿意买还有人用4000在租赁的房子,这对于买方觉得很亏。)请问关于甲方要如何才能在双方无太大损失的情况下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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