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屠宰证要去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办理。政府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2. 屠宰营业执照办理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 屠宰场不可以免税,可以免税的情况如下:
a.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b.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c.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但经营用地则不免;
d.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e.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f.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