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2.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b.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试用期相关规定:
1. 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a.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b.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c.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f.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