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和劳务公司这边一直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更新时间:2019-07-11 05:39:2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的劳务工,2008年到现在的单位实习,2010年和劳务
公司签订劳务
合同,2010年至2016年每一年签一次劳务合同,期间有两次,因为在外地出差,不是本人自己签到合同,从2016年底,到2016年6月20号,劳务公司一直没有要求签合同,我在6月27号提出辞职。但是和劳务公司这边一直没有办理
离职手续,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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