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时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本子记着从我去到我离职的工资记录以及写着欠我信用卡多少钱。信用卡方面的我本人会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7-11 07:55:58
问题描述:
前老板欠了我一万二的工资加上之前找我借的信用卡拿去消费用总共差我两万五千多至今还未还我。拖欠了两个多月。因为是亲戚关系,所以当时并没有签劳动
合同。但是有本子记着从我去到我离职的工资记录以及写着欠我信用卡多少钱。这样能找到劳动局控告他吗?还是得去法院上诉。信用卡方面的我本人会负责任吗?而且之前我是在江苏上班如今回来老家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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