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的数额较大,或者次数较多,偷盗东西不一定都会被判刑。
一、盗窃罪的定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关于盗窃罪的规定,规定内容是这样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从这句话当中可以看出要构成盗窃罪首要是盗窃的财务金额要大,或者次数比较多,或者入户盗窃,或者拿着凶器盗窃等。
二、盗窃的后果。
不是所有的盗窃都会被判刑,会不会被判刑要看盗窃的严重程度。
如果情况不严重,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以上的关于盗窃的结果处罚,从规定当中可以看出如果盗窃的金额满1000元不满1500元的会被处以罚款的处罚,如果满1500元不满2000元的会被拘役管制,如果满2000元的就要被判刑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但是还有特殊情况,即使盗窃的金额较小也要被判刑:
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