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是18.年1月.1日到18年12月31日。物业在18年没有跟甲方续签合同,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7-16 17:53:52
问题描述:
请问
律师,甲方从物业租了一个门面,转租给乙方。双方在17年11月30日续签了18年的
合同,合同有效期是18.年1月.1日到18年12月31日。物业在18年没有跟甲方续签合同,但一直允许使用店面,5月物业把店面卖给了丙方,丙方要求乙方重新签订合同,增加房租。乙方拒绝,坚持和甲方的合同,请问律师,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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