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后既拿社保又拿财拨工资长达一周年之久。法人代表等人员均不缺,还有必要返聘吗?
更新时间:2019-07-23 02:41:22
问题描述:
我XX院院长本应于2018年4月9日
退休的,期后既拿社保又拿财拨工资长达一周年之久。现不得已于2019年4月份正式退休。之后,又以返聘的形式继续行使院长、法人代表的实权。敬老院现在在职的院长、法人代表等人员均不缺,还另有挂职人员数名。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必要返聘吗?如果没有必要,属于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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