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1月通过A借B165000元为按借款协议归还时间19年3月5号归还车辆以我个人名义贷款车首付B代付在我不明所以得时候把车辆抵押给它人车辆无法追回以上能够成刑事案件吗
更新时间:2019-07-24 06:28:53
问题描述:
18年11月通过A借B165000元为按借款
协议归还时间19年3月5号归还车辆以我个人名义
贷款车首付B代付在我不明所以得时候把车辆
抵押给它人车辆无法追回以上能够成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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