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权
更新时间:2018-08-18 15:23:24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现在房屋东西走向,门朝东,共三层9间。在这之前是我家的一块自留地,1992我当兵走后,租给我哥哥开酒厂,后哥哥经镇政府和县
土地局批准盖三间瓦房当厂房。后来酒厂倒闭后哥哥把三间瓦房作价给了我。2004涨水房屋变成危房,不得已东拼西凑借了些钱,于2005我把三间瓦房翻盖成现在的楼房。当时城建局找到我,给了张未批先建罚款2000的单子,2006我又补办了
房产证。2006年10月底镇上
招商引资搞开发,我家前面小房子在红线内,按规定被拆迁,后面的三层楼房在红线范围外,被保留下来。2007年就是现在开发商要准备在我家楼前由南向东盖个大磨角,南面盖三层,东南角四层,正东三层(地基高度一米、楼层高度是:一层3.2米,二、三楼2.9米)。正南和东南方向与我家楼房紧挨着间距只有1米,正东原来镇上征地时规定与我家楼房廓沿间距保持8米(当时镇上和我签的协议时在我家前面只征0.457亩)现在又擅自增加0.482亩,这样间距只有7米。我若不同意,镇上就说我房子是违章相威胁。开发商更是肆无忌惮(还扬言找人废了我)。如果大楼盖成,怕是阳光从此将与我家无缘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特别是年迈80岁的父母还有风湿性关节炎。而我现在却只能眼睁睁瞧着开发商肆意践踏我的阳光权。我辛辛苦苦用血汗换来的楼房算是白瞎了。如果打官司他们说了有的是钱,律师也得听他们的。无奈我只有求助律师您给出个好主意,我代表全家人感谢你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