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纠纷
更新时间:2018-08-18 18:29:49
问题描述:
您好!
本人甲方于2007年10月17日有意将店铺转让乙方,并与其签定
协议。协议内容为:甲方与乙方协商,有意将店铺以5万6转让乙方,乙方交押金5000元,若乙方违约,押金没收。甲方另写了一张5000元的店铺转让定金
收条给乙方。协议和收条上并未注明转让时间。甲方次日告知乙方,自己本店铺的租约合同可能有点麻烦,将乙方5000元押金退回,协议中止,但并未说违约不转让。乙方凭此于10月22日将甲方
上诉法院。请问,在此协议中,甲方该负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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