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和前任房东合同订好拖欠的物业由我还,所以我只支付了新物业公司的费用和欠款。可是我觉得我并没有故意拖欠
更新时间:2019-07-26 08:20:56
问题描述:
我2013年买的房子,当时和前任房东
合同订好拖欠的物业由我还,是09.10---11.9,总共是1977元,可是我去交物业的时候才知道物业已经换了,而且也不知道这个物业去哪里了,所以我只支付了新物业公司的费用和欠款。这几天收到了那家物业的
通知,还要交纳
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三赔偿,可是我觉得我并没有故意拖欠,后面的违约金我不应该偿付,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