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死亡,过路车辆报警,事故发生后,找驾驶员出面商谈处理事故,驾驶员具体会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07-26 08:37:11
问题描述:
行人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在经过我市352省道右拐进会船大道沿路边行走约100多米时,被身后同向行驶的面包车右侧大灯撞击将人挑起时人的头部撞击到右侧玻璃产立柱,致使立柱形成5-6毫米的深坑,当场死亡,过路车辆报警,120过来时已没有生命迹象。事故发生后,找驾驶员出面商谈处理事故,驾驶员一直避而不见,现想咨询一下,驾驶员具体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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