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公证是否有公信力
更新时间:2018-08-19 03:02:01
问题描述:
麻烦大家了,今年我刚法学毕业,所以亲戚有什么法律问题都来问我。由于没有实践经验,纯理论回答我也不敢确定。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村里一医生和他亲戚买在市里买房,合同签了,房产证也拿在手上了,但是由于过户要好几万块钱,因此他们就不想去登记,而选择公证,因为公证的费用比较低,问我这样会不会出现问题。而按照我所学的理论知识的话,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买卖必须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我不清楚我们国家对于公证的公信力上是如何规定的,假如这个公正了,那么相对来说第三人是否有了解这一公正的义务,或者因为公正的
房产买卖,当第三人介入的时候是否还是善意这个问题有点疑问。不过按照法律硬性规定的话房产买卖是必须登记的,只是这种方法是否能规避这问题。当公正后,卖方又将该房产转卖第三人的时候,这个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我也很想知道。越说越糊涂了,呵呵~~~~简单点吧,就是说房产买卖房产证和
土地使用权证书都能在手上,并经公正后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麻烦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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