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能否全额要回?
更新时间:2018-08-19 09:30:3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于08年10月18日与房产商签订商铺定购单,并缴纳了1万元的定金。房产商口头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50%的购房款,但是后来我仔细核算过50%的购房款无法凑齐,
按揭贷款压力太大。所以我不想要房了。但是房产商说1万元定金不能退!我也知道我违约在先,1万元不可能退款。但是请律师看看订购单上的书面文字:
1、“双方约定缴纳购房首付款及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2008年10月28日”
2、“商铺订购单协议:乙方如在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则认为乙方已主动放弃自己所有的权利。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定商铺另行出售,同时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定金。乙方对此不持有异议。”
请问律师:
1.书面约定是在“乙方如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则认为乙方已主动放弃自己所有的权利。”那么签订合同和缴纳首付所定日期在10月28日,我在28日之前就提出退房,是否可要求退还1万元定金?
2、开发商在签订定购单时,只是口头上约定需缴纳房款总价的50%作为首付,但是在书面文字上并没有写出来。如果我在签合同时,能否以开发商没有明确文字说明而少交首付款并要求签订购房合同,或者以开发商不能明确书面告知而要求其退还1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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