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转让纠纷
更新时间:2018-08-19 10:55:15
问题描述:
2002年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李某与张某是同一行政
事业单位的职工。李某顶张某的名字为妹妹要了一套住房,房款全部由李某的妹妹缴齐,三年后房屋交付,李某的妹妹给了张某一定数额的转让费。2006年底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李某与张某协商后交给单位一份申请,要求单位把房产证户主办到李某名下,张某当时同意并在申请上签字。由于单位其他原因,房产证当时没有办理。2009年李某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把
房产证办理到了李某妹妹名下。随着房价的增长,张某及家属以李某办理房产证没有告之他为理由,要求将起诉李某及单位。请问,1、由于2006年张某在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时,已经在李某的申请上同意并签字。这样张某能胜诉吗?2、建房的施工方为单位下属独立企业的建筑子公司和对外招标的另一家建筑公司。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时,售房合同的出售方是单位的下属企业。单位下属公司是独立的
企业法人,施工单位卖给我们的房子属于单位职工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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