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房屋交易
更新时间:2018-08-19 13:38:38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4月买了国有划拨性质的商住房。由于还市政府没有定商住房什么时候交出让金,所以
合同中注明: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笔房款,同时房屋交付我所有;可以交
土地出让金的时候支付第二笔房款;办理好过户手续后支付清全部房款。当时我就住进房屋,店面也由我出租了。直到现在市政府还没有定商住房什么时候交出让金。现在房价上涨卖方想拿回房子。请问房子会被拿回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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