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已交定金。是否已经造成违约?我只否可以在12月31日以后开始收取他的违约金呢?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呢?
更新时间:2019-07-30 13:02:59
问题描述:
我是卖方。我与买方于11月底签订了
买卖合同,
合同中并未规定首付日期,及面签等日期。当时LJ中介说双方口头协定即可,于是我们协定12月31日之前。现在我们要买另一套房,业主说需要给他一个时限,所以我们也就定在11年1月2日之前。买方已交定金。我们与他联系希望可以确定他能按时付款,但后来基本联系不上(打电话不接也不回)。后来我用短信的形式给他下达催款告知书,他才回信说最快11年1月15日前给首付。这是否已经造成违约?我只否可以在12月31日以后开始收取他的
违约金呢?如果逾期30日(合同规定)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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