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仲裁和申请赔偿吗?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要求。请问我可以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吗?
更新时间:2019-08-03 06:10:49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5年,共签订了2次
合同,第一次1年,第二次2年,之后由于公司人事部门经常更换负责人且管理混乱就没有继续与我签订合同,但是,保险与公积金都是按月缴纳的,请问:1.我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
仲裁和申请赔偿吗?2.公司的保险及公积金基数都是以低于我的工资数额缴纳的。3.公司没有年假制度,我工作5年没享受过1天带薪年假,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要求。4.公司没有为员工做过体检,但是由于我是行政部门员工,所以被要求为公司制造假体检报告,被我拒绝。请问我可以以此为由终止
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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