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能够申请取消该合同,并且不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8-03 09:19:29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于2016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购买一套商品房,款项已全部还清,房产证还未办理完成。于2018年3月将房屋委托宜昌
房产中介公司进行售卖。期间该房产中介公司通知我有买家非常有意向购买本人房屋,帮买方还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催促本人签订合同。便签订了房屋
居间合同,收了买家5万元购房定金,中介扣押了本人的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居间合同未注明首付支付最迟日期与尾款支付最迟日期,最近联系无法联系到中介和买家,百度查询到买家也是二手房房产中介经纪人。并且和本人委托的中介公司,居间合同的是同一家房产经纪公司。 该公司行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并且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并且压故意低房屋价格。我是否能够申请取消该合同,并且不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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