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应聘到一家单位上班,我想请两天假,我想现在要求单位给我补交入职当月的社保
更新时间:2019-08-03 22:47:43
问题描述:
去年应聘到一家单位上班,十一之前面试敲定,让我10月8日上班报到。后因特殊情况,我告知单位我想请两天假,10月11日才能上班(10月10日是周日)。单位答应了。因此签订入职
合同日期是2010年10月11日。向单位人事部门问
社保一事,人事部门人员告知本单位在10号之前入职的可以当月购买社保,10日以后入职的下月购买社保。因此,2010年10月单位没有给我购买社保。我想现在要求单位给我补交入职当月的社保,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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