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月1号在某家早教机构任职,是赔偿他们的培训费2万元还是培训期间的食宿,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8-04 22:44:0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年8月1号在某家早教机构任职,
合同上签订的试用期是3个月,我在10月30日的时候向
公司提出了
离职,但是那时候他们跟我说我已经转正(此前并未接到过任何的通知说我转正了),必须让我再呆一个月,到11月月底再走,不然的话就让我赔偿培训费2万元(这个培训并非我个人意愿去参加,而是他们这边上岗老师必须要有的,他们安排我去的,当时说培训期间学习以及食宿费用都是他们的,我只要人去就行),后来迫于人情方面的原因,我又呆了一个月,但是昨日我拿到11月工资时确发现只有170.5元,打电话过去问,他们说让我自己选,是赔偿他们的培训费2万元还是培训期间的食宿,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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