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把房产证办理过户,我本人并没有签名,法院如何判决?
更新时间:2019-08-06 07:29:42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产权房,
房产证上房主是我的名字。在2001年,这套房子卖给了一个人,卖房
合同上我的签名是我老婆代替我签的,而且钱我老婆已经收下。房子一直没有办理过户,
房产证上房主还是我的名字,在房子没有过户的情况下,那个人又和别人签订了新的合同把房子又卖了。现在让我把房产证办理过户,我说:第一,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我一直在外地工作而且养病,这件事是我老婆办的,我不是特别了解,卖房合同上我的名字是我老婆代替写的,我本人并没有签名,所以合同是无效的。第二,在房产证没有过户的情况下,那个人又和别人签订了新的合同把房子又卖了,所以他们是违法的。为了这套房子,正在法院打官司,法院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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