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法律依据
1. **责任划分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2. **单方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 **多方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 **交通意外**: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 **故意造成**: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6. **省级细则**:省级公安机关可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 赔偿规定
1. **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 **赔偿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赔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