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签了个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无效。算不算诈骗?
更新时间:2019-08-07 01:17:34
问题描述:
您好,我这边有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我在今年7月5日通过中介人、也就是资方的同学,在一家高利贷公司借了30000块钱,条子打了74000,实际到手18000,还签了个房屋租赁协议。约好每月还3400,一年以后本息还清。但是我感觉这个放高利贷的人不地道以后,赶紧在7月月底把30000全部还了(通过借另外一家公司的钱,他的同学还是中介人),交钱的时候对方说借条没带,本着与人为善的心理我让他写了张收据,说今已收到我的钱,已没有余款,房屋租赁协议无效。并且约定好,晚上资方把撕毁借条的视频传给我。但他食言了。几天以后,他联系我,我不再接他电话,他通过短信和微信告诉我,让我带上身份证和他的同学一起到他那里去,把借条拿走(尤其是微信上写得很清楚,“你带着身份证和我同学一起来我这里把借条,拿走”)。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知道我最近缺钱,想押住我的身份证,带我到别的高利贷公司借钱,他还能挣中介费。我怪他没有拍处理借条的视频给我,不愿再跟他打招呼。8月2日他微信上说,“你的房子已经被网签更名了,晚上你家碰头,东西还你”;到了8月11号,他直接耍无赖了,微信上说“还有4万4什么时候还?还是网签要不?”今天又给我家里人打电话,问我家人要44000。请问他这个属于什么行为?算不算诈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