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一次性付清余款。因买受人原因无法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的,请教这个是我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8-09 08:37:27
问题描述:
我是安徽户口,2010年10月11日在浙江省
临海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50%并签订了购房按揭合同,事后开发商到
银行办不了按揭手续,原因是我不是当地户口也没有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所以不能贷款。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一次性付清余款。理由是合同补充协议第2条约定:因买受人原因无法签订
按揭贷款合同的,买受人应在10日内按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余款,约定价格不变。但是不能贷款的规定是2010年9月29日人民银行出台的文件,我签订合同时就已经不能贷款了。请教这个是我的责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