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就应当与职工3人解除劳动关系,按着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时间为截点,人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9-08-09 19:53:3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们是XXX重型机床厂综合物资服务公司职工,企业2004年破产倒闭。根据XX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安置方案,企业与职工解除
劳动关系时间.接续保险.核销保险发放补偿金.
失业金时间截点为2018年8月25日(XX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安置方案被批复的时间)。企业实际操作办理时间是2019年1月19日,企业有24人在改革方案安置之内。在2019年1月19日,企业3人2018年8月在职,9-11月还在
社保缴费,缴费后退休。企业3人在截点后退休,企业就应当与职工3人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职工3人就应该享有补偿金.失业金。企业拒绝与职工3人解除劳动关系,以办理时间职工3人已退休。显而易见,执行同一个政策出现了2个时间截点。按着XX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安置方案被批复的时间2018年8月25日为截点,企业3人就应该享有补偿金及失业金。按着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时间为截点,企业职工21人就少了1年的补偿金及5个月的失业金。请指点企业职工3 人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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