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无房屋评估报告,后面在举例计算时变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20×2%=2.4万元。是笔误吗?
更新时间:2019-08-11 09:34: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目前正着手买二手营业房,我看文章后有2个问题急于请您帮助解释:1、文章中说:扣除项目金额=评估价格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我今天在
中介买房时,中介说:扣除项目金额=商铺购房发票的原值,不是现有的评估价2、文章中:“5、既无购房发票
证明,又无房屋评估报告,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后面在举例计算时变为“应缴纳
土地增值税=120×2%=2.4万元。”。即说明中是全额1%,计算时是全额的2%。是笔误吗?究竟是1%还是2%?恳求你的解答和帮助。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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