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给我工资,还说要向要我要生活费,我这种可以在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9-08-11 14:37:26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8月22号在我妻子店铺合伙人的矿山上负责出矿统计和发货给客户工作,当时也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工资的事当时是说好1500一月,一直到年底工人回家,中间因为修路停工两个多月,我算了一下一起在他那里工作了三个月,也就是4500元工资,但去年过年的时候老总说经济紧张,出于是朋友,就拖到今年,我今年找他要,他上半年说等一段时间给,但后来我妻子和他合伙人没有合伙开店了,现在老总不承认我在那里做过事,不给我工资,说当时是他哥哥(也就是我妻子以前的合伙人)叫我去的,跟老总无关,但矿山是他的,不可能没关系,并且在我工作中的时候老总也知道的,还说要向要我要生活费,当时都是包食宿的,都在山上,在三番五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我这种可以在当地申请
劳动仲裁吗?在哪个部门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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