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骆光兴代理骆华征的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租赁权的合同,合同中有一条附加条款“如果商铺转让30个月内发生受让方无法继续租赁该商铺的情况,是否可以把代理人
更新时间:2019-08-14 16:20:39
问题描述:
我与骆光兴代理骆华征的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租赁权的
合同,合同经过商铺所有方的盖章,并履行。合同中有一条附加条款“如果商铺转让30个月内发生受让方无法继续租赁该商铺的情况,转让方补偿5万元给受让方”。目前因市场行业调整,受让方没有继续租赁到该商铺,准备起诉。据了解,该商铺实际上是代理人的,只是用了被代理人的名字,市场目前没有被代理人骆华征的代理授权书,属于假冒代理。请问:是否可以把代理人、被代理人和市场都列为被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