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现在单位计算补偿金没按企业平均工资而按我的个人工资计算,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8-16 12:51:15
问题描述:
我原来是集体企业固定工,74年转到国有企业公司,因为编制问题,就转为
合同制员工,合同其5年一签,现在单位要合同以今年6月30号到期,单位提出要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合理,因为我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现在单位计算补偿金没按企业平均工资而按我的个人工资计算,这样合理吗?第一批已下岗的职工,单位有按夫妻一方下岗的增补两个月的工资,而现在单位取消这条补偿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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