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我上班不舒服趴了十分钟要给我开书面警告,说不签就在发一份算2份书面警告就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被公司认为闹事。
更新时间:2019-08-17 20:51:48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
公司因为我上班不舒服趴了十分钟要给我开书面
警告,找我签名字,说不签就在发一份算2份书面警告就无偿
解除劳动合同,我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在这前我们部门不忙我的领导给我安排非我工作之内的事第一次文员我接受了不是我工作的是(我签的是抛光技术员)第二次让我做计划,还有谁没事,玩手机都要跟他讲我拒绝了,第三次说转操作工。因为第三次事我们部门人集体到人事那咨询。被公司认为闹事。所以现在公司想整我们让我们自己走,我们现在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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